小米入职公司,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2015年6月,小米怀孕。
6月26日起,小米一直休假,没有请假,也没有出勤。
8月31日,公司向小米发出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解除理由为小米某自2015年6月26日起至今,连续旷工两个月,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。
小米认为自己旷工的原因是怀孕情绪不稳定,公司在自己孕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,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【法官说法】
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劳动法律体系的一种基本制度,但这并不意味着“三期”(即怀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)女职工可以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。
本案中,小米怀孕后不去上班也不请假,连续旷工的行为,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,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符合法律规定。
无需支付小米要求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【小编观点】
在日常劳动关系中,经常有女职工认为只要怀孕了,用人单位便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其实不然。
虽然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“三期”女职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。但,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,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
所以,不代表怀孕以后就无法无天啦,旷工什么违反规章的行为还是不要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