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学员在答疑群里咨询过老师,如果企业为员工承担本应由他们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,如何进行账务处理?
铁蛋淡定的说,这不是账务处理的问题,所有账务处理能处理的都不是问题,因为账务处理只是解决借贷平衡的问题,哪怕不合法、不合规的业务很多人也能在账面上处理平衡,但是风险问题永远不可能通过账面解决,风险要从根上解决。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(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除外)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本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,却让公司承担,这属于“不合理”,因此无论账务处理如何做,最终都是要体现在成本和费用上的,但是这部分成本或者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那有什么解决对策吗?
单从这个业务上看没有对策,是个死结,只要是工资薪金涉及的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就必须个人承担,企业如果承担了不允许扣除。
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说,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心甘情愿为员工承担员工个人应交费用,无非是想留住人才,那么可以提高工资金额,提高的金额等于个人应承担的社保相应的金额,但是这样同样会带来个人所得税和更高的社保金额。因此这个问题,无解。